些麻烦,不过并不是技术方面的麻烦,是现实之中的一些麻烦。
无论是适配性升级还是功能性升级林灰在國内都可以搞定。
但Siri和快捷指令结合的功能性升级可能要在美國进行。
毕竟Siri的主要团队都在美國。
虽然有点麻烦,但林灰依旧没有拒绝,毕竟林灰本来就有一堆事情需要去美國。
另外蘋果方面允诺将来在对快捷指令这个软件进行扩展性升级的时候。
同Siri进行这方面协作的时候将以林灰为主导。
这无疑很nice啊,想想可以指挥蘋/果这样顶尖巨头里顶尖的软件工程师团队就很爽。
没准还能拐跑些工程师呢,林灰坏坏地想到。
除了上述内容之外。
先前签署的意向书还有很多附录内容。
包括但不限于“要求林灰以及蘋果方面,双方对意向书内容进行严格保密”之类的条款。
这些都是合同正常应该涵盖的内容。
事实上林灰也很需要私密性。
不然开发个软件卖了几亿元搞得人尽皆知可还行。
说到这次交易林灰原本还思考过合同所的钱是要现金还是要股票这个问题。
交易的结算形式蘋果方面确实准备了以股票进行结算的方案。
不过听了蘋果方面介绍了相应内容之后林灰却果断放弃了。
即便是能搞来些蘋果的股票也是限制性股票。
虽然限制性条款相对于國内的一些股票限制性条款不算太多。
但终归也是有限制性条件的,仅仅是对售出条件有限制这一点就不太符合林灰的预期。
不能随时变现的股票短时间来看似乎只能分红啊。
虽然蘋果股票还是蛮香的,但林灰更想要的是那种方便变现的。
最终林灰还是选择现金。
和蘋果的这次达成意向书的这次谈判在一定程度上也影响了之后林灰同超/级/细/胞进行的谈判。
同超/级/细/胞转让《HILLCLIMBRACING》这款软件时。
林灰放弃了接受“现金+股份”这种结算方式,而是选择直接接受现金。
之所以放弃“现金+股份”的方式很大程度是因为林灰考虑到股份转让的时候:
转让方总喜欢对转让出的股份做各种各样的限制。
而林灰不喜欢这种乱七八糟的限制。
而且股份不止是分红那么简单,也涉及一些乱七八糟的关系。
林灰觉得在事业起步的阶段牵扯到复杂的社会关系中未必是一件好事。
很容易沾惹一些不必要的因果。
除此之外,放弃超/级/细/胞的股份林灰还有另一重考虑。
前世鹅厂在16年花费八十多亿美元收购超/级/细/胞的股份,这确实不假。
但在这个时空出现了林灰这个时空蝴蝶的情况下。
谁又能保证到了2016年鹅厂依旧要继续进行这次收购呢?
前世那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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