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第171章 不在朝堂,而在乡野_我的姐姐是恶役千金大小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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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在圣洛恩斯王国的西南地区,叛乱十分严重。

  叛乱分子活动的区域,甚至并不仅限于当年米利斯坦公国故地,在其他临近省份也偶有出没。

  这些年下来,王国不是没有用过高压手段,可叛军非但屡禁不止,队伍反而愈加壮大了起来。

  所谓【反叛军】,便是他们给自己确定的阵营名称。

  在王都贵族圈看来,这些叛军完全是一群乌合之众,蕞尔小贼。

  大臣们听到哪里发生了叛乱,就立即派人去讨伐、镇压、剿灭。

  拥有着强大魔法师的王国军队,去征讨这些大多只是平民的叛军,不比杀死一群老鼠困难多少。

  事实上,他们也的确像老鼠一样四处逃窜。

  然而。

  由于那些叛军大多是当地人,所以不仅十分了解附近的地形,也很容易获得其余当地人的包庇。

  王国军队每次都会耀武扬威一番,再带着满意的成果凯旋。可用不了多久,叛军又会死灰复燃、卷土重来。

  这不仅大大拖累了王国的财政压力,也同样变成了一些贵族们刷成就的“固定野怪区”。

  仅仅是在清溪学园里,就有不少毕业之后有意加入王国军队的贵族们,会特意找人举荐,加入这样的平叛队伍。

  有了战功,获得爵位也就名正言顺了。

  ……到头来,那犹如过街老鼠一般的反叛军总情报官,就藏身在王都里?

  还成功地混到了城卫队总指挥官这样重要的位置,负责保卫整个王都的安全?

  这要是传出去,简直滑天下之大稽。

  在这位总指挥官大人的努力工作之下,再过个几年,王都得被人渗透成啥样?

  “我本是一个边界省份的贫民,自小流离失所。从拥有记忆以来,便与乞儿一起长大,和野狗一同争食。”

  布尔沃闭上眼睛,仿佛不愿回顾那些不堪回首的过往。

  “那样的日子,让人根本不觉得生命是生命。”

  他如此说着,“只是一滩烂泥般的行尸走肉。”

  “……从王都派来的军队,到了我所在的那个省份。”他几乎是咬着牙,才说出了下面这些话。

  “因为没有寻找到叛军,那些人……竟然杀死当地的贫民,以贫民的尸体充当上报的军功。”

  “与我长大的那些乞儿,就这样被屠杀了。尸体堆积在路边,连野狗都不如。”

  “如果不是我那时候肚子太饿,独自出去寻觅食物,恐怕我的尸体也会像他们一样,破破烂烂地堆叠在运送货物的木头车架上,展示给那些前来平叛的贵族老爷们看。”

  办公室里,陷入了死寂般的沉默。

  维恩一时之间,竟不知道应该做出怎样的反应。

  这样的故事,他也并不是完全没有听说过。

  所谓“杀良冒功”,便是如此。

  但,在史书上匆匆一瞥的字眼,怎么比得上当事人的亲口讲述更震撼人心。

  “在王国军队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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