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9、第三十九章_芬芳六零年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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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路开到百货商场,翟仲凌把车停妥后,两人就下了车直接往里走。

  “我想买些便于携带的,先把回北平要用的东西买好,之后回东北要用的,等我们去了北平再说吧。”这样也免得两人路上带太多东西,娉婷想了挺久才决定这么操作。一是金陵有的东西,北平肯定也是有的,二是带着这么多东西坐火车实在是累人,最后就是去婆家还带着送娘家的礼总归是不太好,还不如去北平另买新的。

  而且娉婷也想好了,买东西回娘家并不合算。家里人过的本身就节俭,太好的东西他们用着反而不趁手,还不如留些钱给许桂兰应应急,至于给亲戚的礼品,到时候去县里买最好的就成。她只要在北平带着糖和烟回去,大家都会满意的。对老家的亲戚娉婷还挺有好感,起码她还没遇着什么太极品的人。

  “恩,北平有好几个百货商场,还有很多卖洋货的商店,等我们回去安置好了,我就带你出去逛逛。像故宫,长城,你以前应该还没去过,我都带你去转一圈怎么样?”怎么说也是首都,很多商品直接特供了,在其他地方还买不着。翟仲凌已经计划好,这次回北平要带着娉婷到处走走,不说那些历史悠久的名胜古迹,还有新兴的商场,饭店等,所有的好东西,他都想让娉婷能够感受或拥有。

  其实娉婷想说的是,那些地方她都去过了,只不过是几十年后罢了。另外对于老牌的外贸商店,娉婷只听过友谊商场的大名,不过友谊商场要到七十年代后期才有,所以她对翟仲凌说的卖洋货的地方也挺好奇的。

  两人说着话就进了百货商场,和翟仲凌的漫无边际不同,娉婷这几年已经来过很多次了,也算是熟门熟路。

  “回去过年你还要穿军装吗?要不买布给你做一身,还是直接买现成的?”现在的人对军装真的是迷之崇拜,别说军人,就是不当兵的普通百姓,也都爱买身军装穿一穿,也算是这个年代特有的潮流吧。在这种特别的环境里,其实穿军装并不显得多特别,只是难的过年,又回去探亲,天天穿军装也不大合适,起码娉婷是这么认为的。

  “也不用特意买了,家里还有以前我妈给我做的衣服,统共也没穿两次,不就跟新的一样。”大多数男人对衣服并不考究,翟仲凌自己是懒得在衣服上花什么心思的。

  娉婷也不禁想起上辈子的那几个名人,乔布斯、扎克伯格什么的,也都是同一款式的衣服买几件。他们不是没有其他选择,只是注重效率,更加在意时间的价值罢了。难道成功的人都具有这种特性吗?

  “那能一样吗?再说也不知道你现在跟以前比是胖了还是瘦了。”娉婷决定不给他选择的机会,不如直接给他做决定,反正衣服放在衣柜里也不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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