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第27章 江东宪纲_三国之江东我做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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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8月15日中秋节,王朗再次来到了会稽城,这一次他不是来打酱油的了。

  尚香姐领着一大帮子大大小小的领导在会稽城太守府的议事厅内酝酿好情绪,甚至连守着山越边上的吕蒙及其部属都来了,议事厅内顿时显得小了许多。

  林家仁就坐在属于文臣的左边,马马虎虎刚好排在第四位。望着下席的十来个座位以及站在门外进不来的几个人,林家仁才意识到,原来一个佐官兼太守府主簿(这个官是尚香姐以买米有功封的)是可以因近臣的身份位列上席的,倒不是说文臣里除了顾雍、步骘、孙邵以外,就是真的第四把手了。但这也算是当了个平步青云的幸运家伙了,不过对比一下那些十来岁就有几年官员履历的人来说,他还真算不了什么,顶多就是个靠着救主功劳外加奸商行为火速坐上电梯、直通车之类交通工具的家伙。

  当然,随之而来的必然就是各种羡慕嫉妒恨,以及各种造谣唯恐会稽不乱。平头百姓还好,像投闲置散没事可做的自以为是尚香姐发小的人啦,干了两年压根没升官却觉得自己站队从一开始就无比正确的、说大不大说小不小的官员啦,他们可是对这种官职短时间内急速飙升的人相当反感。

  不过令人惊奇的倒不是这些酸葡萄的口水,而是猴子。凌统不仅一点都没表现出羡慕嫉妒恨,反而一如往常讽刺挖苦外加提醒观察注意事项,真心是“患难见真情”的典范!

  究竟王朗去而复返所谓何事呢?林家仁是不知道的,就算是那天宴会两人单独谈话也都没有涉及到。那么自然而然的,今天的主角就是王朗了!

  “王朗大人,有劳!”主人翁架势十足的尚香姐位于主席,对着处在其属下包围圈正中的王朗问候一句,说得难听点空架子还是具有法律效力的傀儡,名义上尚香姐还是该听王朗的。

  “孙安大人不必客气,朗无能,未能完全达成目标,但是也幸不辱命将孙仁大人带了回来,另外孙权大人也从余杭退兵并且保证不再攻打孙绍大人!”

  原来大叔是出使,啊不,调停这一触即发的战争去了啊……

  “哦?二哥他……孙权大人真的这么说?”

  “千真万确,这是孙权大人的手书。”说着从怀中拿出一封书信,在众人和颜悦色(吕蒙那个战争狂除外)的氛围下,将其递给了凌统。书信的内容被凌统大声地念了出来,无非就是我孙权念在兄妹、叔侄一场加之百姓疾苦,暂且放过你们二人……等等等等。不过最后的话倒是让人哭笑不得。

  “兹以一年为限,安、绍必以三十万石粮草,以资吴郡百姓。”听到凌统念完手中的信,王朗也不顾周围愤怒的目光,对着尚香姐再拜道:“孙权大人说,三十万石已是最低,老朽无能,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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