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第37章 卤猪头肉_重回九零开饭馆[美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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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过莹莹手中的蝴蝶结发带。

  “扎两个小揪揪好不好?”

  柳莹吧唧吧唧吃着煎鸡蛋,奋力摇头,“不要,我要扎小辫子。”

  柳莹虽然岁数小,但头发很厚实,陈蕙兰只好把头发分成两半,耐心地给她编辫子。

  陈蕙兰还想给她绑上两股大红色的头花,这可是九十年代最流行的发带了,想当初女儿小时候天天都嚷着要戴。

  谁承想柳莹丑拒,“这个好丑的。”

  陈蕙兰只好作罢,送孩子上学后,径直奔向自家饭馆。

  现在饭馆除了舒姐以外,又在前两年招了个小工小玉。

  一般两人都是分头行动。

  舒姐年纪大一些,负责每天早上九点开店通风,看看哪里不干净再处理一下。

  小玉则每天早上负责买菜。

  陈蕙兰送莹莹上学的时候正好撞见她,跟她一起去买了个大猪头。

  说了好几年的卤味,陈蕙兰得赶紧安排上。虽然对她来说这四年眼睛一闭一睁就过去了,但停滞不前的收益总要挽救一下。

  买大猪头时,陈蕙兰就让老板用火烧了一下,力求把猪头上的小绒毛烧个精光。

  拿回来的大猪头清洗干净,再将其按部位分解。

  卤猪头肉和鸭货的区别在于,鸭货更注重甜辣味,卤味更偏向咸香。

  猪头肉放在大锅中,加上陈蕙兰秘制的卤料,焖炖出来的肉,色泽棕黄透亮。

  特别是卤料里加入了陈皮,对大猪头中的肥肉有很好的解腻作用,陈蕙兰还专门加了些山楂,可以稍稍提升一些食欲。

  卤猪头肉千万不能煮的太软烂,焖煮半小时到一小时即可关火,在锅中浸泡半小时以上更加入味。

  “哇,好香啊!”小玉盯着锅口已久,像个小馋虫直流口水。

  陈蕙兰夹一块猪耳朵出来,切成小长条,再弄一个蘸水,便是大家的午餐了。

  小玉急不可耐地尝了一口,眼睛瞬间瞪得老大,仿佛世间从未有过如此好吃的东西。

  猪耳朵上全是软骨,轻轻一嚼,还能听见咔嚓咔嚓的声音,蕙兰姐放下去的香料她全都认识,可偏偏分量搭配的很好,味道就是特别香。

  都不用沾蘸水,猪耳朵的咸香味已经非常浓郁,配上软骨很有嚼劲,吃上一口,叫人难忘怀。

  “蕙兰姐,太神奇了,”小玉赞叹道,“这是第二种我想每天都吃到的东西。”

  舒姐不禁一笑,“第一种是什么?”

  “当然是农贸市场门口那家米线馆子啦,他家的米线贼好吃,只要吃上一次,我就再也不想吃别家的米线了。”

  舒姐打破了孩子的幻想,“你知道为什么好吃吗?因为他家的调料里放了不该放的东西。”

  “什么东西啊?”小玉又好奇又惊诧。

  舒姐抿嘴摇头,“反正你少吃,据说里面放了某种花的种子。”

  小玉没能得到确切的答案,一直盘根问底,舒姐愣是没回答她,急得她一下午都在抓耳挠腮。

  卤猪头肉要比粉蒸排骨和红烧肉好卖多了,价格能卖到两块钱一两。

  这两年正是彩霞镇煤矿出煤最多的年份,家家户户的生活水平全面提高,普通职工每个月的工资已然达到一千块。

  挖煤工人的工资更是达到了三四千的水平,像柳文彬那样的技术员,每个月也能拿到一千八。

  这猪头肉,一个中午就卖完了。

  陈蕙兰决定以后每天买两个大猪头,红烧肉和粉蒸排不就不做了。

  等幼儿园下午五点放学,陈蕙兰让小玉去接柳莹。

  柳莹蹦蹦跳跳进了店,玩了没大一会儿,就嚷嚷着说身上痒。

  陈蕙兰扒开她的袖口看了看,心尖发颤。

  孩子出水痘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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