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第一百四十七章:《立宪约法》、《山东军事特权约法》_军阀治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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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京营的死伤甚大,根据不完全上报,起码有三四千人被第二步兵营歼灭。

  在战斗结束后,一些胆大的百姓走出了家门,不过街上还是较为冷清,大多数百姓都躲在家中不敢出来。

  安民告示已经在内城四处张贴,赵岩还下了禁宵令。

  赵岩进了内城后,带着参谋部在靠近皇城的一处大宅院中下了脚,将参谋部设置在此处。

  “主公,王征派人来询问下一步的指示。”

  “让他原地待命,炮营继续轰击城墙。”赵岩说道,“准备笔墨,起草《丙子年立宪约法》。

  本法核心功能,在于限制君主绝对权利,避免因君主个人错误判断,而引发的国力、疆域、人才损失,君主不可按照个人意志行事,一切皆案《大明律》,由内阁主持全国行政。

  第一条:君主无权随意罢免、杀戮大明官员、百姓,更无权以个人意志剥夺百姓财产,一切皆按《大明律》行事。

  第二条:君主每年开支限定为100万两白银,其余充入国库,国库由内阁看管,由内阁商议分配使用。君主若需扩大开支,可自由投资工商,然不得采取不正当竞争方式。

  第三条:行政权交由内阁进行,文官任命,国防军权,仍由君主统御,施行军政分离。

  第四条:君主除掌控军权外,另负责接待外交使节、主持教育及进行各项典礼仪式,不得逾越行政一步。

  第五条:废除阉人制度,除宫内现有阉人保留外,不得以任何借口、形式招收阉人进宫。

  第六条:即曰对《大明律》进行完善,须覆盖每一领域,另成立读力大理寺,施行军、政、法分离。

  第七条:本法永久生效。”

  “主公,若不剥夺君主军权,立宪则无从提起。”茅元仪看完赵岩口述的《丙子年立宪约法》后,迟疑的说道。

  “饭要一口一口的吃,君主立宪是一个新的思想,世人不可能马上完全接受,军权是君主的核心武力,只要我们不去动他,不仅是世人,皇帝也会接受。而立宪派有我们山东军支持,亦不惧此事。同时我们的核心目标,是剥离君主的行政权。”赵岩对茅元仪解释道,同时他心里也有一些后续的手段。

  崇祯军权在手,以后必然还会继续蹦达,到时候赵岩就有借口彻底剥离他的军权,同时到了那个时候,世人也对君主立宪制有了了解,赵岩便能进行全面的君主立宪。

  茅元仪听完后了然的点了点头,赵岩接着说道:“书《山东军事特权约法》,一:山东总兵赵岩有权对外宣战,君主、内阁不得反对、阻碍、暗中破坏。

  二:山东总兵赵岩可按财政收入情况,再不破坏生产的前提下,对山东军进行扩编。

  三:山东总兵赵岩掌管各省市舶司,有权对海上商船征收进出口税务。

  四:山东总兵赵岩掌管天下盐运司,其收益半数充为山东军费,半数充为朝廷军费。

  四:山东总兵赵岩拥有殖民地自治权,此自治权不世袭。

  再书《丙子年君臣谅解备忘录》,丙子之变,乃因君主个人权利滥用所致,然此番兵谏,君臣之谊荡然无存,故立此谅解备忘录,以续君臣之谊。

  一:朝廷严惩议和主谋,并同意签订《丙子年立宪约法》,并签订《山东军事特权约法》,则山东撤军。

  二:在第一条的前提下,建威将军,山东总兵、山东盐运使,太子少保、少师誓天下永不窥探神器,永保大明君主万代传承。

  三:双方不得破坏《丙子年立宪约法》与《山东军事特权约法》,若朝廷单方面违背、撕毁约法,则第二条无效。”

  (未完待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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