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七卷133、雷霆(下)_领袖兰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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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是将他王府中的长史革职,并未治罪于果亲王自身。就怕这位年少气盛的果亲王,还是不知自敛。”

  婉兮也是悄然攥紧了指尖,“皇上虽未治罪弘曕本身,可是皇上的用心却是比单单治罪,更为长远。”

  大清王爵分府,除了拥有自己分到所领的旗、佐领,以及内务府的包衣、内管领等“家人”之外,王府中还有一套职官。这些人在王府内都只听命于王爷们,这便关起门儿来,王府内俨然是一个独立的小小王国。

  倘若上下齐心,便连皇帝都难以知道王府内究竟在发生何事。

  王府长史,乃为王府大管家,掌王府一切事物,是王府中最为举足轻重的人物。王府的主子是王爷、福晋;可是真正当家的,就是王府长史。皇上将果亲王府中长史革职,换成亲自派去的永兴,且言明“永兴即同王之谙达”,这便叫永兴官职为长史,实际地位却又高于长史,令弘曕必须尊而重之。

  皇上此举,办事就是要在果亲王府里、在弘曕身边儿安一双眼睛,打破果亲王府那小小的独立王国,将弘曕日常在王府中的一举一动都明明白白地摆在皇帝的眼皮底下。

  防患,于未然。

  婉兮抬眸望向窗外。皇上已是因失火之事,盯住了果亲王弘曕。这便说明皇上已经在详查失火这整件事了。

  俗话说“纸包不住火”、“真金不怕火炼”,该泄露的真相,迟早都会被皇上看个明白;但凡禁不住这一场考验的,那便也注定不是块真金,扛不起天命!

  在夏至祭地之礼完成之后,五月十三日,皇帝从紫禁城回到圆明园,再度颁下长旨意,怒叱果亲王弘曕。

  这次怒叱距离上次将果亲王府长史革职,仅隔四日。

  皇帝在谕旨中痛数弘曕几大条罪过:

  其一,开设煤窑,占夺民产。

  其二,玉牒每十年编制=续一次,每次编续后,都要送一份到盛京存贮。弘曕在奉命护送玉牒赴盛京时,竟十分怠慢,说要先行围打猎,之后才送玉牒赴盛京。

  其三,在南巡之时,私自托两淮盐政高恒售卖人参牟利。

  其四,以亲王身份,向各处织造、税关等购买蟒袍、朝衣、刺绣、古玩以及优伶,却只给极少的本钱,实际等于是向各织造和税关勒索,要各处官员来承担那些购买置办的费用!

  皇帝对此,实在痛心。以高恒身份,为慧贤皇贵妃亲弟,身担两淮盐政的要职,尚且不敢不遵从弘曕,且不敢向皇帝奏明实情;皇帝担心将来若有皇子仿效,那还有谁敢向皇帝奏明了?

  其五,弘曕生母为雍正爷谦妃。今年谦妃千秋时,皇太后曾谆谆嘱咐弘曕,预备称祝之仪陈设宫陛为果亲王母妃增辉。可是弘曕却抗旨不尊,将皇太后的嘱咐置若罔闻,后经皇太后多次垂询,却将矛头指向皇帝,说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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